云南旅游丽江旅游香格里拉旅游西双版纳旅游云南旅游网,云南,丽江,香格里拉,西双版纳,昆明,云南旅行社,云南旅游天气,云南旅游地图,云南自助旅游,云南酒店云南宾馆 · 用户注册 · 设为首页 · 加入收藏 · 联系站长 · ·
 | 网站首页 | 图游云南 | 同游平台 | 七彩云南 | 旅游助手 | 关于国旅 | 旅游景点 | 商务会议 | 旅游线路 | 宾馆酒店 | 
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
您现在的位置: 自游云南旅游网 >> 旅游助手 >> 旅游法规 >> 信息正文 今天是:
旅行社赔偿标准
作者:ruby    信息来源:不详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1-1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
国家旅游局发布的《旅行社质量保证赔偿试行标准》规定:

1.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,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,应提前三天(出境旅游应提前七天)通知旅游者,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,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%的违约金。

2.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(车、船),旅行社应赔偿经济损失10%的违约金。

3.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,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,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,并赔偿同额违约金。

4.导游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,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服务费用的两倍。

5.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,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,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。

1)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,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,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、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。

2)导游违反约定,擅自增加用餐、娱乐、医疗保健等项目,旅行社承担旅游者全部费用。

6.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,擅自增加购物次数,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%。

7.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,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,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。

8.导游私自兜售商品,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。

9.导游索要小费,旅行社应赔偿索要小费的两倍。

10.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,擅自离开旅游团队,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,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,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%违约金。

11.旅行社安排的餐厅,因餐厅原因发生质价不符的,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餐费的20%。

12.旅行社安排的饭店,因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,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,并赔偿差额20%的违约金。

13.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,因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,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%的违约金。

14.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,因景点原因不能游览,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、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%的违约金。

信息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条信息:

  • 下一条信息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感谢重庆城市联盟网络公司提供网站空间  渝ICP备06006433号    

       Copyright® 2006-2008 www.kuyh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 创艺时空 版权所有